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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项目名称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设定依据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承办对象
申请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
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
2、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在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经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服务知识、机动车维修、旅客急救基本技能等内容考试合格。
申报材料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料资格考试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时限
五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运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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