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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易主

 

项目名称

出租汽车易主

设定依据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温州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承办对象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车主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简易事项办理表》;
2
、《道路运输证》原件;
3
、原《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证》;
4
、过户后的《行驶证》复印件;
5
、出租车易主《公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6
、车辆照片。(由长运或公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提供)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运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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