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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优化实施方案

温州市区投放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方案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承包费最高限额制度实施方案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维权中心实施方案

温州市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实施方案

温州市运管96520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温州市区客运站场及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为彻底改变市区出租车企业规模小、管理能力弱、只收费不管理的现状,促进出租车企业转型为经营管理型企业,发挥企业应有的管理作用,根据《温州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结合市区出租车企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区出租车客运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企业兼并重组的必要性
1999年温州市区出租车经营权体制形成后,出租车车主取得经营权,出租车挂靠于企业。由于企业没有出租车经营权,致使管理上没有手段,逐步丧失管理功能。同时,由于车辆挂靠服务费低,每车每月120元,企业维持生存都较困难,没有能力再投入加强管理。现温州市区有出租车企业42家,为车主提供代缴税费等简单服务,发挥行业的中介服务作用。
由于中间管理层级负责驾驶员日常管理、教育,因此是重要管理环节。目前,市区出租车实行“个人经营、挂靠企业”的经营方式,在这样的经营方式下,个人经营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出租车最重要的公共服务功能无法得到保障,近年来,市区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在不断下降,同时,缺少企业中间管理环节的监管,政府监管部门要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个体,极大地增加管理难度和监管成本,管理也难以全面到位。因此,通过开展出租车企业的兼并重组,将现在的挂靠型企业转型为经营、管理型企业,让企业参与到经营中,真正实行公司化管理,发挥出租车企业作用,有效地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企业优化重组和兼并,将现有企业重组为规模大、集约化经营的企业,直接参与到出租车的经营和管理中。建立出租车企业信用考核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
企业兼并重组,要将现有挂靠型企业组建为经营性企业和管理型企业。经营性企业按规范性管理要求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型企业,企业内部按层级进行管理,逐步实行公司化经营。通过兼并重组,达到管理到位、制度完善、经营规范、安全生产、竞争有序、规模达标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修订后《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企业认识到兼并重组势在必行,是行业发展的趋势,达到企业支持、配合兼并重组工作的目的。
2、发挥协会作用。通过协会的引导,贯彻兼并重组的思路,进行联系沟通,消除企业分歧,解决兼并重组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统一企业思想,提高认识,使企业从大局出发,切实配合,主动做好兼并重组工作。
3、出台支持政策。简化企业兼并重组手续,减免相关费用,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在财政、税收政策等有关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新增运力时,向经营管理、信用考核优秀的企业倾斜,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实现企业参与经营管理。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优化实施方案
(已征求过意见,本次不再征求意见)

温州市区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1年调整制定的。近年来,燃油价格快速上涨、经营成本逐年增加、城市道路日益拥堵,出租车行业整体经营效益下滑,出租车行业出现了一些价格矛盾的问题。为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经营带来的压力,解决道路拥堵给驾驶员运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出租车从业人员权益,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4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为根本,以促进出租车健康发展为目标,保障出租车行业有合理的收益,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促进出租车车容车貌改善、驾驶员违章行为减少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出租车市场秩序。
二、运价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行出租车运价已不适行业发展的需求,有必要调整出租车运价。
首先,出租车经营成本近年来大幅增加。我市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1年调整制定的。与2001年的定价成本相比,93#汽油零售价格从2001年3.19元/升调高到6.04元/升,每升提高2.85元,价格上涨了89.3%;出租车保险费从2001年每年3700元增加到现在每年9200元,上涨了148%。并且,出租车运营成本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给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带来很大的经营压力。
其次,出租车运价结构不合理。结构不合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计时收费,驾驶员单方面承受道路拥堵造成的时间延长损失。随着市区道路越来越拥堵,出租汽车运营效率下降,驾驶员单方面承担因路阻带来的损失,驾驶员收益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在交通高峰时段,驾驶员不愿意去繁华路段,造成拒载、违章行驶行为增多。另一方面是远程运输没有利润,经测算,公里运价为1.5元/公里,而驾驶员公里运价成本就达到1.9元/公里,距离越远,驾驶员越不合算。以机场到市区为例,驾驶员平均等候时间2小时,由于运价公里收费低,机场到市区运价为50多元,运费不抵租金和油费,驾驶员处于亏本状态。
再次,调整运价是维护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合理的出租车运价是出租车行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当前,出租车运营成本高,运价结构不合理,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出租车市场的运营秩序。为维护行业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必要调整运价。
三、工作目标
调整出租车运价,实行计时计程、油运价联动、调整运价公里,增加行业整体收益,提高驾驶员收入,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四、运价调整情况
出租车运价调整涉及计时计程、油运价联动、调整运价公里收费三块。前段时间经征求各行业、各层次代表多方意见,已形成出租车运价调整初步方案,近期马上要举行运价听证会进行听证。

 


温州市区投放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方案



温州市区现有出租车3329辆,出租车企业42家,出租车车型主要是爱丽舍、富康、捷达,经营体制以个人经营为主,经营权长期有效,可以继承、转让。温州市区出租车从起步发展至今,从无到有,从中高档消费到普通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为满足社会交通需求,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温州市区1998年最后一次投放300辆出租车以来一直没有新增过出租汽车运力。在最后一次投放出租车至今近十年时间里,温州市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突飞猛进,国内生产总值从261.33亿元增加到916.23亿元,增长了250.6   %;市区范围得到扩大,市区面积从1082平方公里增加到1187.9平方公里,增加了105.9平方公里;市区人口快速增长,市区常住人口116.48万增长到143.82万,增长了 23.47   %;市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172元。
随着我市经济、综合实力上的快速发展,对出租汽车需求量逐步增加,出租车市场出现了供给不足的情况,特别是晚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出现供不应求情况,市民要求增加出租汽车运力的呼声日益强烈。
一、投放原则
出租汽车运力投放要坚持有序发展、保持运力供需平衡,根据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出行需求、出租汽车有效里程利用率等因素的运力投放指标体系,建立社会听证制度,规范运力投放程序,做到合法合理、科学民主。
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着重从服务质量提升和是否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一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有偿使用和服务质量招投标相结的方式公开招标。二是新出租汽车经营期限不再为长期,而是设定5年期限,并建立出租汽车经营权退出机制。三是投放公司化经营管理的出租汽车,以品牌经营、优质服务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二、出租车投放方式、车型和期限
(一)出租车投放方式
出租车运力投放采取“一次规划、逐年投放”的方式,确定投放数量后,制订规划,逐年投放。投放采用“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竞标为主、定价出让为辅的方式公开招标。
(二)车型
出租车车型应符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出租汽车更新标准的公告》要求。
(三)经营期限
新增出租车经营期限为5年。经营期限到期后,根据出租车运力情况,政府无偿收回营运权或重新配置,重新配置的原出租车企业有优先配置权。
(四)经营管理要求
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实行企业直接经营,出租汽车由企业全资购买,禁止转让,执行物价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出租车车承包费指导价,按规定为驾驶员办理基本养老等保险。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承包费
最高限额制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出租车经营承包费的监管,防止出租车运价调整之际大幅提高承包费用,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8〕125号)精神,制订出租车经营承包费最高限额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办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精神,规范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切实提高驾驶员收入,保障驾驶员权益,为出租车驾驶员创造良好地经营环境,促进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提升,确保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出租车协会制订出租车承包费最高限额标准,引导经营者遵守行业自律,执行承包费最高限额标准。
运管部门组织出租车行业协会测算行业经营成本和驾驶员合理收入范围,以协会测算结果为基础,召开企业、承包人、驾驶员三方协商,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运价调整后,出租车行业协会将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实施步骤
承包费限额制度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泛宣传承包费限额制度,使经营者、驾驶员了解承包费限额制度内容,倡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承包费限额制度。
二是制订承包费限额标准。要及时监测和掌握出租车行业经营成本和营运情况,结合出租车车型、车龄等因素,制订出租车承包费限额标准,并定期公布。
三是推进承包费限额制度落实。首先,出租车行业协会倡导行业自律,运管部门发动一批优秀经营者首先执行承包费限额制度标准,并向全行业发出倡导,推动承包费限额制度的实施。其次,加强监管,运管部门和发改委共同进行监管,运管部门通过《温州市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办法》严格监管,同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转型现有企业为经营性公司,由企业以合同形式明确和执行承包费最高限额标准,推进承包费最高限额制度的实施。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维权中心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保障驾驶员的权益,帮助解决困难和合理要求,规范出租车驾驶员职业介绍市场秩序,减轻驾驶员寻职费用,方便驾驶员寻找岗位、办理受聘有关手续,成立温州市出租车维权中心。现特制订其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设立出租汽车维权中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服务驾驶员、维护驾驶员权益的总体要求,突出服务和维权功能,以驾驶员所需和关注问题为导向,提供两个服务、设立两个窗口、组建两个平台,切实提供良好服务,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二、功能和业务
出租车维权中心功能和业务为“提供两个服务、设立两个窗口、组建两个平台”,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供两个服务
两个服务包括出租车驾驶员职业介绍服务和出租车驾驶员维权服务。
1、出租车驾驶员职业介绍服务。开展驾驶员职业介绍,以点带面,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中介服务市场,以合理的服务费定价引导市场降低过高的中介服务费,推广使用统一规范驾驶员聘用合同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2、出租车驾驶员维权服务。通过规范驾驶员聘用合同,明确经营者和驾驶员双方权利、义务,积极为做好驾驶员维权服务。
(二)设立两个窗口
两个窗口包括驾驶员聘用受理统一窗口、驾驶员客运资格办理窗口。
1、驾驶员聘用受理统一窗口。设立驾驶员聘用受理统一窗口,办理企业聘用、合同签订、办理受聘等手续。
2、驾驶员客运资格办理窗口。设立驾驶员客运资格办理窗口,在驾驶员完成受聘后,直接为驾驶员办理客运资格证。同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逐步建立共同办证窗口,提供高效办证机制,方便出租车驾驶员。
(三)组建两个平台
两个平台包括出租车转让交易平台和各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平台。
1、出租车转让交易平台。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统一在出租车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规范出租车转让交易行为,使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价值趋向理性,规范车辆转让交易行为防止过度炒作经营权价格。
2、各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平台。逐步建立交通、公安治安、交警等部门信息共享的联合平台,通过平台综合信息评价驾驶员素质,对综合素质高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减轻处罚,对综合素质低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从严管理,直至清退出驾驶员队伍。同时,提供信息查询,鼓励经营者聘用优秀驾驶员,建立起优胜劣汰机制。

 


温州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市府专题会议纪要有关规定,为解决出租车驾驶员停车难、休息难、如厕难问题,加快推进温州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出租汽车行业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为根本,充分体现政府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关爱,为出租车驾驶员创造一个安逸舒适的工作休息环境,促进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提升,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出租车市场秩序。
二、目标任务
温州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建设采取“分期分批、积累经验、全面推进”原则。第一期,在温州市区拟利用市运管处、市公交集团现有土地资源建设南向、东向两个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市运管处寮东村龙霞路地块位于原瓯海禽蛋市场对面,占地约12亩,拟建设南向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市公交集团江滨路杨府山公交始发站地块,位于公交江滨路加油站旁边,占地约5.4亩,拟建设东向出租汽车服务区。两个服务区建设完工投入运行后,立即规划北面和西面两个服务区建设。
三、功能定位
拟建设的出租车综合服务区,是集司机餐饮、车辆修理、车辆清洗、计价器修理、座套更换、停车、加水、维权、办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同时将出租车维权中心迁入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开展为驾驶员介绍出租车服务,合理引导出租车承包租金,规范驾驶员聘用合同文本,约束公司、车主或承包人、驾驶员三方行为,实现为三方维权。

 


温州市运管96520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一、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加强道路运输秩序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根据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指导城市客运职能将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由于城市交通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行业管理面临的形势也更加复杂,整体提高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日渐迫切。传统管理手段已经难以应对市场变化,尤其是面对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光凭增加人力投入已经不足以解决问题。特别是城市出租车市场的管理相当复杂,管理难度大,计划建成后的运管智能指挥中心还设有12个子系统的出租车管理、服务等多功能综合系统,必将为全面促进我市包括出租车市场在内的整个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发挥出特有的作用。
近几年,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行业上不断投入应用,如视频监控、GPS定位、RFID射频等。无线通讯技术从2G提升到3G,也为道路运输智能化的发展带来了技术上的机会。因此行业管理部门需要综合运用这些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将道路运输管理中的各种信息从采集、处理到提供服务加以系统化,建设一个资源共享,构建标准统一、数据共享、互联互控和远程管理的智能化的指挥平台,促进道路运输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中心的主要功能
平台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1、定位监控功能
平台能通过前端设备采集信息,采集的信息包括图像、声音等多媒体资料和地理位置信息等。在指挥中心能查看监控对象在电子地图上的具体位置、移动轨迹和历史轨迹,监控对象的详细行业信息,实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指挥中心的监控设备还能查看监控设备传送的图象和声音信息,存储的历史监控信息。
2、调度指挥功能
管理部门可以在指挥中心监控前端采集设备返回的视频、地理位置等信息。并且能根据需要发布调度命令到GPS终端,发布信息到安装在站场和车辆上的LED等设备,指挥调度路面执法人员、车辆驾驶员,对公众发布公告信息。
3、数据分析功能
指挥中心对综合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如车辆营收状况分析、车辆的实载情况分析、城市交通状况分析、驾驶员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分析、驾驶员在岗情况分析等。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管理部门科学决策依据。
4、综合服务功能
平台能提供多方式的报警服务功能,还可以通过96520平台,提供叫车、寻找失物和救援等服务功能。


温州市区客运站场及周边秩序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窗口”文明建设,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改善各大交通站及周边区域的出租车秩序,全面应对温州市区各客运站场因取消出租车停候费后各站场及周边出租车营运秩序、交通秩序和交通治安秩序等管理问题,保护合法经营和旅客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部门职能权限,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整合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采取联合执法、综合管理,创建长效、务实的管理新模式。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各客运站场及周边开展以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为主的综合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平安的运输市场。规范出租车运输市场秩序,创造快捷、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提升出租客运服务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各客运站场及周边出租车秩序等综合管理,切实提升城市窗口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公安交通治安、行政执法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查处出租车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有力打击“黑车、黑市”集中破解各部门日常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长效、新型、具体的出租车秩序综治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使我市各大客运站点及周边地带的交通井然有序;运输市场经营规范、文明;交通治安状况良好;非法行为得到及时打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切实提升我市出租车和各大客运站场做为城市“窗口”的文明形象,促进文明、和谐温州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治理轿车、克隆出租车、摩托车、电瓶残疾车、电瓶三轮车等无营运证照或伪造营运证照非法从事客运行为和违停行为,打击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非法行为,保护市区出租车的合法利益。
(二)严厉查处出租车拒载、强行拼载、不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按规定秩序承运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坚决查处和打击车站周边强行叫、拉客等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制止出租车乱停放、乱掉头等交通违章行为。
(五)从重从快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和“暴力抗法”等妨碍执法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或针对出租车从事非法活动。
(六)切实维护站场周边公共环境、市政公用设施、打击无证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分工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下,由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公安交通治安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站场单位等部门组成联合管理站。交通运管部门增设若干个专职驻站稽查中队,并分派到各个联合管理站牵头开展工作,公安交警、公安交通治安部门分别派驻各公共站场三名以上小分队(可含协管人员)、站场单位落实若干名经警分三班跟班协助综合执法小组进行管理。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市运管处各稽查大队驻站中队:牵头维护站场内外各营运车辆的运输秩序,依法对“黑车”、营运车辆站外组客、出租车违章违法行为(异地营运、拒载、强行拼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进行查处,现场受理道路运输举报投诉,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执法行动。
(二)市交警支队各大队驻站分队:牵头维持站场出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汽车、摩托车、电瓶车残疾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法行为;制止影响车辆通行的乱停车、乱掉头等违章行为;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执法行动。
(三)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各派出所驻站人员:维持站周边交通治安,严厉查处各站场内“黄牛”强行叫拉旅客、叫拉住宿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积极支持、配合其它各部门执法行动。
(四)市行政执法部门:派员牵头维护站场周边公共环境、市政公用设施、打击无证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执法行动。
(五)站场单位:站属单位对整个站区秩序负有管理责任。各站场单位要落实若干名经警分三班跟班协助综合执法小组进行管理;完善站场公共设施设备,改善、整合站场各部门的全球眼监控设备,摄录各种违法行为现场,做好完善到站旅客换乘标示等工作;提供驻站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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